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田更 因保管不善,将 陕(2020)旬邑县不动产权第0003740号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