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张飞 ;
身份证号:610429198412114173;
房产坐落: 旬邑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B幢2单元1701室
房屋建筑面积:108.97平方米;
用途:住宅;
不动产权证号:陕(2017)旬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771号;
因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丢失,现申请重新补办, 经审查,资料合法有效现公告该房产使用证作废。
如有异议者,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旬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,逾期将依法给予补办。
旬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8月21日